分光光度計則是通過測定被測物質在特定波長處或一定波長范圍內光的吸收度,對該物質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常用的波長范圍為:(1)200~400nm的紫外光區(2)400~760nm的可見光區,(3)2.5~25μm(按波數計為4000cm<-1>~400cm<-1>)的紅外光區。所用儀器為紫外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分光光度計(或比色計)、紅外分光光度計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為保證測量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所有儀器應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或本附錄規定,定期進行校正檢定。
分光光度計的使用注意事項
1.該儀器應放在干燥的房間內,使用時放置在堅固平穩的工作臺上,室內照明不宜太強。熱天時不能用電扇直接向儀器吹風,防止燈泡燈絲發亮不穩定。
2.使用本儀器前,使用者應該首先了解本儀器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各個操縱旋鈕之功能。在未按通電源之前,應該對儀器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電源接線應牢固,通電也要良好,各個調節旋鈕的起始位置應該正確,然后再按通電源開關。
3.在儀器尚未接通電源時,電表指針必須于“0”刻線上,若不是這種情況,則可以用電表上的校正螺絲進行調節。